辽宁ISO9001认证_ISO22000认证_沈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辽宁认证中心

认证直线

18946033858    0451-84814546

在线客服系统
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中心

抚顺关于农副产品绿色市场审核入市交易商品质量依据的探讨

2017-01-23 14:39:00

陆曙

农副产品绿色市场认证的审核依据为GB/T19220-2003《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GB/T19221-2003《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在上述两标准中均要求入市交易商品质量要符合GB 18406.1~18406.4的规定。而201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第31号公告,公布2015年3月1日起GB 18406.1~18406.4等13项标准废止。这里大家需要注意公告中使用的是“废止”,而不是“作废”,意味着是没有替代标准的。那么在农副产品绿色市场审核时,入市交易商品质量需符合什么标准才能获得认证证书?

1、废止的相关标准的内容

GB 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 18406.2-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主要是针对蔬菜、水果中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限量提出要求;

GB 18406.3-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对无公害畜禽肉提出产品卫生检疫、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含兽药最高限量)及微生物指标要求;

GB 18406.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对无公害水产品提出感官要求(鱼类、贝类)、水产品种类鲜度要求、有害、有毒物质最高限量应符合的规定、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的要求、致病寄生虫卵(曼氏双槽蚴、阔节裂头蚴、颚口蚴)不得检出。

2、上述四标准主要是对商品质量的安全性提出要求,而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以下标准基本能涵盖上述要求,可作为农副产品绿色市场审核入市交易商品质量的依据:

   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了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如: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的限量指标。

    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食品中2,4-滴等387种农药3650项最大残留限量,适用于与限量相关的食品,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资料性附录A)用于界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标准),食品类别中包含了蔬菜、水果、动物源食品(畜禽肉、水产品)。

   农业部2002年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由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组成。

   附录1凡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按质量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用于食品动物,不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

   附录2凡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按质量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用于食品动物,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

   附录3凡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按质量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可以用于食品动物,但不得检出兽药残留的,

   附录4农业部明文规定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

同时可参考以下标准:

GB/T 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

GB/T 30891-2014 《水产品抽样规范》(2015-3-1实施)

GB 2733-2005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更多资讯请关注中大华远认证中心黑龙江分中心www.163aaa.cn




7×24小时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