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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认可要求介绍

2016-10-30 14:41:47

乔梁

一、能源管理体系认可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或者说认可要求经历了由缺到多的变化过程,在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开始阶段,国际、国内都缺少认证规则性标准,国家认可委CNAS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制定了GB/T27309-2014《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国家标准。同期,相关认证规则、国际标准、人员注册要求陆续发布执行,以下列出相关要求:

2014531日,国家认监委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2014年第21号公告),明确了在我国境内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管理要求。

201493日,GB/T27309-2014《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国家标准发布。

20141015日,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 50003:2014《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要求》,该标准与ISO/IEC 17021:2011CNAS已等同转换为CNAS-CC01:2011)共同构成了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2014年72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发布了《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对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提出了知识和技能要求,明确了审核员专业能力和专业注册要求。

国际国内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认可要求对照表

国际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认可要求

中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认可要求

1、ISO/IEC17021201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01:2011)

2ISO 50003:2014《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要求》(CNAS-CC190:2015)

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2014年第21号公告);

2、CNAS-CC01:201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ISO/IEC170212011)

3GB/T27309-2014《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4、CNAS-CC190:2015《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要求》(ISO 50003:2014)

5CCAA-143《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由于相关要求之间存在着不一致的地方,如:认证业务范围分类、确定审核时间等,2015315日,CNAS制定CNAS-SC190《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201561日实施),协调相关要求之间的差异,明确在中国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应满足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本文重点介绍上述规则、规范中部分规定和要求。

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依据

根据国家认监委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2014年第21号)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以国家标准GB/T23331-2012/ISO 50001:201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国家认监委发布或备案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为认证依据。目前,国家认监委正式发布了19个专项行业标准,涉及能源管理体系12个专业,另有2个专项行业标准正在批准中。

由此,认证机构在受理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时,首先要确认是否已经具备相关的专项行业标准作为认证依据,国家标准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行业认证要求》为认证依据是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的行政要求,认证机构必须遵守。

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认可业务范围

目前,能源管理体系业务范围有两种划分方式,一种是CNAS-CC190:2015《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要求》(ISO 50003:2014)将能源管理体系业务范围划分为8个技术领域,这也是国际通用的划分方式;另一种是《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组织的能耗设备、设施和系统用能方式特点的共性,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按能源供给和能源需求两个方面划分为15个技术领域。考虑到我国由于认证认可行政管理部门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分类的行政要求,在我国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将采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中的技术领域作为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业务范围。

由于我国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依据的规定,能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行业仅限已经具备专项行业标准的19个行业,所以在进行业务范围管理时,还要考虑与专项行业标准的对应关系。

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通用要求

与CNAS-CC190:2015《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要求》(ISO 50003:2014)相比,《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和GB/T27309-2014《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过程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CNAS-SC190《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引入了这些要求,下面介绍几个主要的要求:

1、确定审核时间

针对不同的认证组织有两种不同的确定审核时间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认证机构应按照CNAS-CC190:2015 5.3 及附录A 确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最少审核时间。

——认证机构对国家确定的重点用能单位(如: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范围内的企业)进行认证审核时,应满足GB/T 27309-2014 附录E 中的方法所确定的最少审核时间。

比较上述两种确定审核时间的方法,其中所考虑的因素、计算方法以及得出的结论等均不相同,给认证机构的认证管理过程增加了难度。受理认证申请时,首先要核实是否在《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范围内,再确定采用哪种方法计算审核时间,并延续整个认证周期。

2、多场所抽样

能源管理体系多场所抽样按照CNAS-CC190:2015 的附录B的规定实施,相关要求与其它管理体系的多场所抽样要求(CNAS-CC11:2010《基于抽样的多场所认证》(IAF MDI2007)相似。

3组成审核组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对能源管理体系审核组的组成有特定的要求,审核组应具备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能力。审核组中应指定一名有能力的审核员担任审核组长,并至少有一名相应认证业务范围的能源管理体系专业审核员,在必要时还应配备相关行业的能源管理技术专家,以保证审核组的整体能力覆盖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范围所需的专业审核能力要求。

根据上述特定要求,审核组中必须使用相应认证业务范围的专业审核员,不能仅靠技术专家支持审核组的专业能力,结合到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专业能力须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的注册,给认证管理带来不小的难度。

4、特定要素的审核

CNAS-SC190《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引入了GB/T27309-2014《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中的特定要素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了:对能源评审的审核,对能源基准的审核,对能源绩效参数、能源目标及指标和方案的审核,对实施和运行控制的审核,对监视、测量与分析的审核等5个部分,对相关审核过程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应将相关内容纳入审核指导性文件和审核人员培训内容中。

5、现场审核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作为能源管理体系的行政要求,对现场审核作出了非常具体明确的规定,CNAS-SC190《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引入了GB/T27309-2014《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中的内容,对能源管理体系现场审核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在实施现场审核过程如何满足相关错综复杂的要求,是认证机构要研究的课题。

——能源管理体系现场审核的依据是GB/T23331-2012/ISO 50001:201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国家认监委发布或备案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行业认证要求》,现场审核过程始终要以GB/T23331标准的内容为主线;

——要体现管理的“过程方法”,在能源管理体系现场审核过程中应体现“过程方法”,避免简单的对照条款审核;

——要对相关要求进行研究,理解要求的本质,并转化到审核用文件中(如:审核作业指导书、审核用表单等),避免简单的对应;

——制定的审核用文件应适宜并具有可操作性,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适应审核的需要。

五、公正性的管理

考虑到能源管理体系的特殊性,在公正性的管理方面延续了试点的要求,明确了以下活动不应视为对客户的能源管理体系咨询活动:

1、为能源管理体系审核进行的前期访问活动;

2、为客户提供的能源技术有关的服务活动;

3、为客户提供的能源评审活动;

4、为客户提供的公开的、通用的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培训课程。

六、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指南部分)

CNAS-SC190《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以应用指南的方式,对认证机构如何建立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提出了要求,认证机构的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至少包括以下活动:

1、技术领域分析:对各技术领域内的业务活动、典型工艺过程、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用能设施、设备、系统和过程、与能源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关的节能技术或项目等进行分析。

2、能力需求分析:针对不同技术领域,分析各职能认证人员的能力需求和确定人员能力准则,一般包括通用能力和技术能力,其中,通用能力包括通用知识和技能以及能源管理体系通用知识,技术能力包括适用于各技术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能源管理体系技能。该过程的输出应是形成文件的所要求知识和技能的准则,这些知识和技能是有效地实施审核与认证任务并实现预期结果所必需的,并能保证所确定的能力准则覆盖且适用于认证机构现有的或潜在的客户需求。

3、能力评价:在认证活动管理和实施的相应阶段,采用适宜的能力评价方法,依据各技术领域(包括细分后的技术领域)的专业能力要求,对拟使用的人员实施专业能力评价,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

4、特定客户组织专业能力需求分析:在申请评审中,根据特定客户组织的具体情况和本机构技术领域的分类及能力要求,研究和确定对该组织实施审核和认证所需的特定专业能力,以便正确选择和使用相应的认证人员。

5、能力提升和补充:在能力评价过程中或在对特定客户组织专业能力需求分析时显示相关人员的能力不满足该技术领域的专业能力要求时,可通过适当方式(例如培训)提升其能力,或通过其他途径(例如技术专家)补足所需的能力。

6、能力的持续监视:对人员专业能力的运用、保持和发展情况进行持续监视,以便为人员能力补充评价提供输入。

上述可以看出,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认可要求相比其他管理体系要复杂的多,各方要求也不尽一致,认证机构在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过程中需开发出一套既满足相关要求,又适应认证实施需要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方案。

以上是根据个人理解,介绍了部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认可要求,重点是与其它管理体系有所不同的地方,并不是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认可要求的全部,仅供大家参考,不能作为制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方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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